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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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和努力钻研,争取成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研究和实践能力强的社会主义创新型高端人才,根据上海市教委有关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评选2024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评选实施细则。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优秀毕业生,树立研究生典范,以激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和努力钻研,争取成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研究/实践能力强的社会主义创新型高端人才。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学籍、按基本学制毕业的2024年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按照学校分配额度评选。市优推荐名额1人;校优推荐名额2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关于开展评选2024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评选基本条件。

2.硕士生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届学位论文工作有关规定节点完成论文工作。

3.正常学制年限内修完课程,且成绩排名在C档及以上的毕业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得获评优秀毕业生

1)在校学习期间有因挂科补考或者重修记录者。

2)无故缺席学校各项活动、不遵守各项制度、受到批评或处分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4)被查处违章电器或者卫生情况被学校通报者。

5)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者。

四、评选程序

参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沪海大研〔20198号)及《关于开展评选2024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公开本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并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备案。在研究生中广泛开展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宣传工作,组织研究生有序开展申报工作。

323-327日:学生自愿提交申请材料参评。电子版发至xljiang@shmtu.edu.cn,打印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其中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市优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和《校优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马院研究生优毕打分表》及支撑材料等。

328-42日:学院审核材料,对学生在读期间的科学研究态度、科研成果真实性予以审核;研究生秘书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加分予以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参与社会实践、获得荣誉等情况予以审核。

43-412日:学院评选公示阶段。评审小组对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形成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七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经学院党委审核后,于412日前将评选材料报研究生院综合办。

五、其它说明

对在毕业离校前有违纪违规行为、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盲审未通过以及其他与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相违背行为的被推荐人,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回相应荣誉证书。

六、学院评定指标体系

综合评定分数=A+B*80%+C,其中A-综合素质(0-20);B-学业成绩(0-100);C-科研成绩。按照综合评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综合评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考专业综合素质排名,以此来择优确定获奖等级。

(一)A综合素质(020分)

综合素质分数由学生在校期间内每学年综合素质累计分数的平均值构成,主要从思想道德及社会实践两方面进行考量,综合测评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表现,具体打分规则为:

1.思想道德(总分5分)

该部分总分5分,辅导员在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以及组织纪律、集体主义观念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评分。 A5分,B4分,C3分,D2分。

2.社会实践及荣誉分(总分15分)

该部分总分15分,综合考察申请人参与班级活动、社团活动、担任班团及学生组织干部、参与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打分。

1)讲座、活动考核酌情加分,满分2分。满足学院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学术活动与专题讨论会条件者计满分。学院要求全部出席的,缺席者每次扣0.5分,以班级负责人或现场考勤人记录为准。

2)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负责人酌情加分,满分为5分。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兼职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习研会会长(副会长)5分,各学生组织部长(副部长)、支部委员、班委成员2分;校(院)研会干事1分;以上分值为服务满一年,分数参考指导部门及指导老师意见;多个职务不累计,取最高职位计分。

3)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加分如下表:

 

国家级表彰

省级表彰

学校表彰

学院表彰

优秀集体

有主要成绩的学生骨干

8

6

4

2

成员

4

3

2

1

优秀个人

8

6

4

2

奖项范围:校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八红旗手、三好积极分子等,具体由学院认定评定范围;可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满分为4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记2分,获奖或作为项目召集人可得4分;参加上述项目外的公益类社会活动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社会实践,酌情加分。

5)积极参加公益类活动酌情加分,满分为5分。其中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5/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活动志愿者2/次,区级(含临港新片区)活动志愿者1.5/次、校级活动志愿者1/次,参加院级活动志愿者0.5/次。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6)积极参加党团类活动、文体类活动酌情加分,满分为3分。参加省级(含直辖市)活动获一二三等奖项的直接加3分,获得优秀奖1.5分。参加区校级(含临港新片区)活动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参加学院活动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25分。以上奖励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说明:此模块具体操作过程中,由辅导员酌情认定加分;辅导员操作有困难的,提交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二)B学业成绩(0-100分)

学业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的综合成绩为准。

(三)C科研成绩

科研成果认定参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2021年修订版)》中的“成果计分标准及说明”酌情执行。如:成果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第一作者论文分值取值系数为1.0;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的论文分取值系数为0.5。论文必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已经发表的正规学术论文,国内发表论文在中国知网可查询的普刊(含学院正面清单)一作按每篇1分计,二作则按每篇0.5分计。为更好地引导学院研究生良好的学术导向,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科研成绩模块最终分值按照上述加分规则乘以系数2.0为最后的总分值。

说明:非SCISSCIEI刊源的国外正式出版的外文期刊论文不计分;国内发表论文如未被知网收录的不予加分。所有参评论文需提交论文复印件材料作支撑。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酌情决定。

七、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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